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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节(1 / 2)





  沈何启从不像那个男人所说那般不在意元宝,她的心不允许被随意闯入,然而一旦踏足,她会将其圈上篱笆密密圈养,非轻易绝不放生,甚至至死方休。

  而爱情这片土地,总有足够的养分供嫉妒和猜疑的花朵肆意发芽、茁壮成长。真的爱一个人,有几个人可以坦然说自己不想拥有对方全部的心思意念喜怒哀乐,不想承包对方的现在未来每一个瞬间恨不得严丝合缝,甚至连无法改变的过去都忍不住斤斤计较呢?

  至少金铮做不到。

  他在感情中向来是一个小气且占有欲极强的人,要问他此刻的感受,大概只有八个字可以形容:

  如鲠在喉,醋意滔天。

  沈何启从金铮说“完璧归赵”就已经猜出他知晓了这只玩具狗的意义,她自己心大,就想当然以为金铮也这么心大,毫不掩饰自己的忧心忡忡,提醒他:“金铮你别忘了你说要帮我把东西拿回来。”

  “不拿了。”金铮掀起眼看她,似笑非笑,“除非你别再刺激我,我勉强还能回心转意。”

  沈何启立即住嘴。

  “定情信物?”金铮问。

  “不是不是不是,这我自己买的。”沈何启察觉出他不高兴,动用了连续三重否认,“我自己路过一个小摊看到然后买下的。”

  金铮心里稍微舒坦一点,不过也只是一点而已。

  过去这些年沈何启的情史金铮从未探究,沈何启当然更不可能主动提,他不是不好奇她什么时候初恋,谈了多久,那六年里谈过多少男朋友,当然……还有谈过多少女朋友,只是这些事弄清楚也只是徒增烦恼——而他甚至没有立场介意。

  *

  a江作为x市的母亲河,收获着世世代代x市人民的爱戴,为弘扬a江文化,也致力于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打造一丝休闲与惬意,x市政府在a江公园边建了个音乐喷泉,喷泉花样百出,惊艳绝伦,才开放不过三天,还是新鲜的时候,几乎导致全城倾巢出动,a江延边的交通一到傍晚不是瘫痪就是正在瘫痪的过程中,随之瘫痪的还有千篇一律刷屏式的朋友圈小视频。

  观赏音乐喷泉不收取门票更没有座位,想有好位置除了提前去占位并没有别的法子。

  沈何启这样的俗人当然是没有心情赶着人潮去凑这波热闹的,但是金锦有,和吴勤过了一天二人世界,夫妻两人占到正对音乐喷泉第一排的位置,终于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叫吴森煜。

  遂呼叫金铮送儿子。

  金铮想到a江边的交通,有点头疼:“晚点直接给你送家里,我和沈何启还没吃饭呢。a江公园那堵死人的。”

  金锦此刻母爱爆棚,坚决不肯少了吴森煜:“你停思南路上,走过来很快的。”

  这完全是睁眼说瞎话,思南路走到a江公园要十几分钟。

  金铮朝后视镜瞄一眼,沈何启还是单方面对吴森煜发起冷战宣布绝交,不情不愿地把人抱在膝上,吴森煜“启启”“启启”的叫唤软化不了她刚硬的心,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从吴森煜手里骗回她的狗,金铮丝毫不怀疑,沈何启不下手直接抢全是看在他的面子上。

  一路上,她唯一对吴森煜说的话就只剩下了“别咬”,“别拔它毛”,“不许挖它眼睛”,诸如此类。

  看来沈何启是暂时无法和吴森煜和平相处了,昔日如胶似漆的忘年交恩断义绝,所以即便麻烦,金铮还是果断答应了金锦给她送儿子。

  车到思南路,金铮让沈何启先去一旁的餐厅点餐等候,沈何启最后一次哄骗吴森煜还她狗无果,陷入纠结,一面是不愿意走来回半小时的路程,另一面却又不放心她的玩偶,一脸的欲言又止。

  她在想什么,金铮心里跟明镜似的,凉凉的视线扫过她:“说了帮你拿回来就帮你拿回来,我什么时候对你食言过。”

  “很多次。”

  金铮绝不接受这种毫无根据的污蔑:“比如?”

  “比如你说再做一次的时候。”

  “……”简直是不可理喻,金铮抱起吴森煜就走。

  其实小孩忘性大,过不了多久就会转移注意力,但是沈何启太急于求成了,她不是威逼利诱企图把狗骗(抢)回来,就是管着吴森煜不让他对狗动手动脚,等于一直在提醒吴森煜这个玩偶的存在,弄的人孩子想忘都忘不掉。

  吴森煜依依不舍眼含泪花的道别只惹来沈何启幽怨的一瞥,没有搭腔。反正一个是男朋友一个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孩,她用不着伪装,放心大胆释放天性。

  金铮抱着吴森煜,老生常谈教育吴森煜:“阿煜,她是舅妈,你不可以叫她启启,没礼貌。”

  吴森煜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他,似懂非懂。

  “舅——妈——”金铮教他。

  换来一声含糊不清的学样。

  “嗯。”金铮点头,“舅妈,下次看到她就这么叫她,知道吗?”

  越临近a江公园就越是热闹,络绎不绝的市民从四面八方赶来,正值初夏,大家都是清凉又随意的装扮,这座繁忙的城市在夜幕下似乎温柔不少,给了人们喘息的空间。路边汽车红色的尾灯密密麻麻,连成线,朝远处无止尽地延伸开去。举目眺望可以看到音乐喷泉的场地亮着预热的彩灯,多道光束直冲云霄,缓缓移动,时不时变换着绚丽的色彩,而观众台上人头攒动,黑压压的一片。

  吴森煜难得看到这么多人,兴奋地挥舞着莲藕般的手臂,蹬着两腿坚持要下地自己走。

  拗不过他,金铮将他放下来,不过实在人多,金铮不敢掉以轻心,视线始终不离左右,拉着他的手阻止他乱跑撒野。

  前头有个人在自行车后座摆了个小摊,卖一些会发亮的小玩意,发箍、气球、橡胶球,小贩手里甩着一个一截细长的小棍,同样是会发亮的。

  吴森煜眼睛都直了,试图拉着金铮走快点:“舅舅,舅舅。”

  “好好好,给你买。”孩子天性的模样令金铮笑起来,迁就外甥对新鲜玩意急切的心,将步子迈大了些,也正好,买了新玩具可以把沈何启的玩偶更顺利地从吴森煜手里骗出来。

  迎面走来一只体型庞大的狗,身旁女主人却兀自摁着手机,并未给狗栓绳子。

  是一只阿拉斯加,膘肥体壮,一看就是营养太好,迈步间隐隐约约给人一种大地震颤的错觉,天太热的缘故,它吐着舌头四处张望。

  金铮不自觉就想到了沈何启和她前男友的那只元宝。

  糟了,是心塞的感觉。

  心塞归心塞,金铮没忘记把吴森煜往里面带了带,对于狗主人这种在公共场合遛狗不拴绳子的行为很是不满。

  阿拉斯加的目光也在此刻牢牢锁定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