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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生物物理学。”

  “为何没有学位证明呢?”

  “她……还没有肄业,因为作息不规律,突然生了场病,便回国待在家里了。”她发誓,她说的句句都是大实话。

  眼镜男透过眼睛有些怀疑的看着她,这时衬衫男突然温柔的问道:“那她现在好了吗?”

  “落下了点病根,不大能见人 ,所以才我来了。”

  这时两人都不说话了。看那眼镜男的神情,似乎对于没有学位这件事十分耿耿于怀,低头翻着她那些评注,想从中找出一点破绽来似的。

  楚望忙不迭的说:“只是没有学位而已,真的不用怀疑她的学术水平。反正现在你们也找不到审稿人,不是吗?除了她,你们还有更好的选择吗。”

  眼镜男翻了翻手稿,似乎还想说什么,衬衫男则将手按住那沓手稿,将它合上了。他转头来笑眯眯的问道:“你是怎么过来学校这边的?”

  楚望啊了一声,说,“乘电车过来的。”

  “一个人?”

  “是啊,姐姐怕家里人发现,所以我自己坐电车过来了。”

  “住哪里?”

  “con……”她顿了顿,说,“油麻地21号。”

  衬衫男冲眼镜男笑了一下,便对林楚望说,“可以了。”

  “啊?”

  “可以回去了 。”

  楚望怔怔的点点头,一时摸不清自己这古怪的面试是过了还是没过。因为不论是面试官还是面试人,似乎都草率过分了。

  她走到走廊上是,两名男子都跟了出来,将身后那间办公室的门锁上了。她回头咦了一声,衬衫男笑着说,“你这么冒冒失失跑过来,那群英国兵容易起疑心。我们送你出去,到电车站。”

  突然多了两个高大的保镖,楚望有些浑身不自在。那两人走在她身旁,也不多说话,沉默着实在尴尬。她趁机问道:“那我……姐姐通过了吗?”

  眼镜男便去看白衬衫的意思,白衬衫说,“若是在往常,你姐姐是不符合要求的。但如今情况比较复杂,只能聘她作一段时间临时审稿人,薪酬也比正式审稿人低一些。合同会寄到油麻地21号,她看过,觉得可以,就通过了。”

  楚望心里松了口气。有钱就好,有钱能使鬼推磨。

  站着听他们说了会儿话,电车来了。目送她上了电车,再回头看那两人,似乎在盯着她这方向说笑。这种听不见别人背后谈论自己的感觉其实不太好,心里毛毛的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有钱了!!马上就有钱寄信了!!

  看到有人在问,上一世的林致人设:14初中毕业,17高中毕业,德国法国游学一年,18英国上大学,21大学毕业入了mit硕博连读,连读第四年卒

  ——

  上一章是加更,这一章是17号的,之后四天的更新都在每日清晨9:30左右

  ☆、二六 唱诗班与审稿人之三

  隔天她就在油麻地收到了那份合同。龙飞凤舞的签下林致两个字,又再同索米尔先生商量了一下,在合同上面留下了索米尔先生的账户地址,作收取薪酬用。薪水是审二十页一个银元:对当今留学生来说算低,对于穷困潦倒的林楚望来说已经相当高了。

  如今的楚望在裁缝铺只能算半个不成熟的帮工,索米尔先生却坚持要给她发薪水,被她强烈抗议着拒绝了。但是在审完第一份六十页的稿子时,索米尔先生却给她取来了四个银元,还告诉她:这是你第一次收薪水的bonus!

  无论如何,总算是寄出了第一封信,只是有些担心不知能不能在他离开德国前收到。

  对索米尔先生那额外的一个银元,林楚望感觉十分不好意思。

  带蝶儿去街上吃一家据说顶高档的冰激凌。香港那时的冰淇淋实在不好吃,舍不得加牛乳,又太多冰屑子,咬在嘴里咯吱咯吱的,蝶儿却吃得非常开心。走时,她带了两只回去给阮太太和索米尔先生,阮太太是开心得不得了,索米尔先生却和她一样,认为那家冰淇淋店有些抠门。

  领第二份薪水时,学校才又开学了。这个学期开始,班里的女孩子们都变得有些不大一样:水手服的裙子长度不再整齐划一,却谁也不肯承认自己动了手脚。除了裙子,仔细一看,不少人童花头发型也做了颇多手脚,比如许多人齐刘海都烫成了林楚楚在《胭脂》中的扮相。故而踏进教室,不少女孩子都发现撞“发型”了……

  改变最大的无外乎允焉与薛真真。虽然经历了一次晒伤与几周脱皮,两个月时间里又白回来了一些,但已俨然是两只糖醋排骨无疑了。而谢弥雅天生丽质,并不随波逐流。不论什么发型都有她自己一番韵味,甚至将头发剪得更短了一些,却更显俏皮了。

  不论怎么样,从这学期起,所有女孩们最热衷的事情就是——周末的唱诗班。

  大约是因为拿人手软,每周三天在裁缝铺的日子,楚望过得仿佛上了马达。加之香港大学两周就会寄一份稿子过来,每次三十到四十页不等,所以整个九月十月里,楚望基本不得一点闲暇。即便报了唱诗班的名,却连续好几周周末都只能“因病告假”。不过,她还是经常会从同班同学与两位姐姐口中听说一个叫“叶文屿”的名字。是香港大学的新生,似乎长得很帅。

  因为感觉“感冒风寒”这个借口再不能用来请假了,于是林楚望一直到近十一月才得了机会去唱诗班,却没曾想会遇到熟人。

  不过她还是去晚了,换好衣服从后门挤进去时,一干女孩男孩们已经开唱。她哆哆嗦嗦的弯着腰挤进人群里,站在谢弥雅身边,稀里糊涂的跟着一通“哈利路亚”。谢弥雅咯咯直笑,低着头压低声音问:“哟,大忙人终于舍得来了!”

  楚望眯着眼,伴着调子唱道:“当然要看看大伙儿口中津津乐道的叶文屿到底是何方神圣喽!”

  谢弥雅笑得肚子疼,便朝薛真真努努嘴。林楚望往她看过去:只见薛真真嘴里唱着歌,眼神却直往她右边飘过去。

  顺着薛真真的目光看去,合唱团最右边站着一个小鲜肉型男孩子。皮肤算不得白,却有种出奇的俊秀;唱诗班袍子不算小,穿在他身上却似乎刚适合——身材应该相当不错。林楚望觉得他这个款式的男孩子,勉强算个山寨版宁泽涛。

  旋即谢弥雅又拿胳膊轻轻碰了碰她,示意她四处看一看。这一看才不得了,林楚望整个都惊呆了——唱诗班一小半的女孩子,眼神竟都时不时往叶文屿那边飘。

  楚望压低声音道:“就因为长得帅?!”太夸张了吧?!

  谢弥雅笑道:“这男孩子是个新加坡华侨,刚又上了港大物理系,还是港大网球队队长,代表学校打好几次比赛了。”

  楚望恍然大悟“噢”了一声。有多重光环加持嘛!难怪向来眼高于顶的薛大小姐也被征服了。

  没一会儿“哈利路亚”唱完了,超多光环兄似乎看到了什么人,在下一首“圣母颂”响起之前,下了合唱团的台子小跑到教堂的角落里——同时合唱团很多女孩子的脑袋也跟着齐齐转了三十度。

  楚望也大感好笑的往那边看去,便看到叶文屿同一位身材高大,着浅灰色羊毛上衣的男人说着话。楚望大觉眼熟,稍稍想了想,这张脸便同数月前港大出版社里,那个温文尔雅的白衬衫等同起来了。